来源:保险论坛
10月20日,中国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,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被罚款48万元,两名高管合计被处罚3.2万元。
保险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客户身份识别不足:
未能有效验证客户身份:如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未进行严格核实,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投保。
未识别客户的实际控制人:没有深入了解客户的股权结构、实际控制人等信息,无法准确判断客户的真实身份和资金来源,为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。
交易监测不严:
未及时发现异常交易:对一些大额、频繁、异常的交易行为没有进行有效的监测和分析,未能及时发现可疑交易线索。例如,对于短期内频繁投保、退保且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,或者客户指定高返佣产品、频繁变更受益人等行为,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。
交易监测系统不完善:部分保险公司的交易监测系统可能存在漏洞,无法准确识别和筛选出真正的可疑交易,导致一些洗钱交易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报告。
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不当: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,或者保存的资料不完整、不真实,影响了反洗钱调查和追踪的效果。
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缺失或不及时:对于达到大额交易标准的业务没有按时进行报告,或者对可疑交易没有及时进行分析和上报,未能履行金融机构应尽的反洗钱义务。
内部合规管理不到位:
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: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,或者制度执行不力,无法有效防范和控制洗钱风险。
员工反洗钱培训不足:员工对反洗钱知识和法规的了解不够,缺乏识别和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,导致在业务操作中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可疑情况。
与客户的违规往来:存在与 “影子客户” 的违规往来等情况,可能涉及为客户的洗钱行为提供便利或协助,严重违反了反洗钱管理规定。